我省142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

06.05.2015  19:31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34号),全国“十二五”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项目总装机容量共3400万千瓦,其中我省29个陆上风电项目142万千瓦纳入计划。
  《通知》要求,纳入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需在2015年底前核准。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由各省按照分散式接入风电的技术标准自行核准建设,不再纳入核准计划下发,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纳入国家补贴目录。
  “十二五”期间,我省风电开发建设推进迅速,从2010年总装机25万千瓦增长至目前总装机80万千瓦,且年平均发电1900小时以上,具全国中上水平。同时,全省近10个陆上风电场项目正抓紧建设,预计2015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可达110万千瓦。
  下一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督促和帮助项目业主加快风电项目前期推进,确保纳入国家“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项目能够按照国家要求于年底前核准。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前期,有效提高全省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比,积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