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准新娘领证时发现被“婚” 已在温州结婚生子

25.02.2016  12:49
      原本想在情人节登记结婚,却被告知自己在永嘉已“结婚生子”,这究竟怎么回事?昨天,遭遇“被结婚”的宁波女子俞小姐说,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证登记结婚,她希望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尽快恢复“清白”。     1     登记结婚意外发现“被结婚”     俞小姐,宁波象山人,今年24岁。2月14日情人节,她和未婚夫到象山县民政局办理结婚证。谁知,工作人员称,俞小姐已于2014年10月份在温州市永嘉县民政局办理过结婚手续,而且名下还有一个不满周岁的儿子。如果想再结婚,必须先办理离婚手续。     工作人员的话让俞小姐一头雾水,因为她从未结过婚,怎么会已经结婚生子了呢?为弄清事情原委,俞小姐和未婚夫随后赶往永嘉了解情况。     在永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出示的档案里,俞小姐发现结婚证上确实是自己的名字,但照片并非她本人,而是以前的同事“杨某”,而且结婚对象她也根本不认识。     随后,俞小姐向警方报案,并要求永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撤销此次婚姻。     永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说,根据婚姻法,他们只能受理因胁迫婚姻所递交的撤销婚姻申请,弄虚作假和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确实不在登记可撤销的范围之内,因此他们建议俞小姐走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程序。     2     曾经的同事冒用她的身份证     接警后,永嘉县公安局上塘派出所介入调查。     据经办民警介绍,经调查,俞小姐口中的同事“杨某”并非姓杨,而是姓罗,贵州人,今年27岁。     据罗某交代,她初中毕业后,便独自外出打工,一直未办理身份证。她在宁波打工时认识了俞小姐,不久两人调到义乌工作,而且同住一个宿舍。后来俞小姐离职回宁波,她在收拾宿舍时发现俞小姐的身份证,因为觉得身份证上的照片和自己长得有些相似,便将它留给自己用。     2014年,罗某认识了永嘉男子张某,后来带着俞小姐的身份证,并伪造了户口本,到永嘉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为了能让自己蒙混过关,领证当天,她还特意做了头发,使自己看上去和俞小姐身份证上的照片更相似。     罗某说,本以为宁波和永嘉离得远,俞小姐不会发现,没想到事情最终还是败露了。     3     两名涉案人员均已被追责     昨天,永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已收到俞小姐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事发后,他们立刻对此事进行调查。因为当时还没有指纹认证系统,对证件真假的审核只能通过人工肉眼识别,罗某提供的身份证是真实的,而且个人容貌和证件照片很相似,工作人员在检验证件时有些大意,让罗某得以蒙混过关。为此,他们已向俞小姐道歉,并决定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尽快帮俞小姐恢复“清白”。此外,他们也已对这件姻登记经办人进行处理,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对于永嘉县民政局的做法,俞小姐表示接受。同时,罗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因其尚处哺乳期,目前已被依法取保候审。作者:王雄涛 通讯员 上官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