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出台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04.12.2014  12:31

  为加强省级文化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落实好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近日省文化厅出台了《浙江省文化厅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分六种情况:上下级之间沟通思想、听取意见为主的日常交心谈话;受表彰奖励时提醒其保持清醒头脑,或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的提醒帮助谈话;考核后的反馈谈话;提拔任用、轮岗交流、退出领导岗位和退休时的职务调整谈话;对完成目标任务不理想、思想状态不稳定、工作失误等情况下的批评诫勉谈话;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的廉政谈话。

  同时,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关口前移、强化监督,省文化厅还制定了《浙江省文化厅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一是规定了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廉政谈话向厅领导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二是对新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厅管干部要在到任后一个月内安排廉政谈话。三是厅纪检组负责对群众有反映的厅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信访问题突出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时安排廉政约谈。(厅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