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暑期安全没有“假期”

28.07.2015  01:42
  7月24日,教育部网站编发了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童谣:游泳戏水夏日到,偷偷下水不得了。擅自结伴不能保,大人陪护不能少。没有救援不要去,陌生水域不可靠。水性差的不救人,安全“六不”别忘掉。
        防溺水童谣符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朗朗上口,通俗易懂,浅显易记。童谣言简意赅地罗列了历年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的主因:私自或者结伴去游泳;去不安全的水域游泳;遇到危险盲目施救。把防溺水的“六不”浓缩成童谣,这无疑是必要和及时的。
        孩子好奇心强,对溺水危险性的评估往往是盲目的,要真正预防溺水,还需多管齐下,父母、学校和社会都应承担起保护孩子的法定义务。
        首先,学校宣传要做到反复性、有针对性和全员性。学校应以校讯通、短信等形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地向家长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提醒家长和学生安全不“放假”。对教育部编发的防溺水童谣,也要结合案例和本地实际,以漫画、视频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宣讲,让童谣更具体形象有说服力,触动孩子的心灵。宣传还要做到全员性,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外来民工子女。
        其次,家长或监护人应该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农村,溺水隐患无处不在。有的家长抱着“反正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侥幸心理。有的虽然孩子在身边,可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包括放假到父母工作地的“候鸟”。有的家长对留守孩子放任自流,海南省一位小学男生的话很典型:“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有爷爷奶奶在。我放学后都是想去哪里玩就去哪里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所以家长或者监护人一定要了解孩子性格,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附近有江河湖泊等水域的尤其要留心。
        政府应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提醒孩子不要在江河面前逞强;告知孩子游泳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式。在挖沙后变深的水域、挖土后因为积水出现的新水域等,要有警示牌和相应设施。同时政府要对山塘水库、江溪湖河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注明水深,安装护栏。有条件的应该免费让游泳进入课堂。
        (作者系浙江省嵊州市蛟镇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