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消费纠纷何时休?

26.08.2015  08:32

在美容美发店充了2000元,不满3个月就遇店面转让

卡内还剩800多元,这钱该找谁来退?

尽管有关预付卡消费的风险提醒了一次又一次,但与此相关的纠纷却并没有停止。

王先生近日致电与本报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一起与预付卡消费有关的投诉。“今年6月,我在江干区采荷路31号的名卡铂美容美发办理了会员卡,8月18日前往却发现店名已更改为‘睿城国际’,店内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要续费一定额度才能使用原有的会员卡,否则卡内余额不能使用。”王先生说,对此自己不解,希望商家能给个合理的解释,此外对于更改店名却未告知消费者这一情况,王先生提出“要退款”。

卡里还有钱呢 美容美发店却转让了

王先生向记者详细描述了自己的办卡经历:“今年6月,我在采荷路31号的名卡铂美容美发办了一张2000元的卡,当时约定的是办卡就能享受3.8折优惠。后来,我去消费的时候,被告知店面已经转掉了,下次过来,原来的消费卡将不能使用。8月18日,我再次前往,店名已经由‘名卡铂’转换成了‘睿城国际’,店里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再充值500元才能使用,如果不充值,这张卡相当于成了废卡。”王先生说,对于商家这样的行为,自己感到很不快,于是提出退卡,但遭到了拒绝。

对方既然更换了店名,为什么不通知我们消费者?”王先生说,自己发现,虽然店名换掉了,但店内的工作人员仍然是原先的工作人员。“至于老板是否更换,我并不清楚。

据我所知,很多消费者选择了继续充钱,继续使用,但我并不赞成这样做。”王先生说。

王先生的卡内还有余额800多元。当被问及办卡是否有签订相应合同之时,王先生表示:“只记得当时签了一张单子,随后就拿了卡。至于单子上写了什么内容,我并没有留意。当时自己认为,只要卡在、卡内的余额在,其他都无所谓。

新店主称“合同内规定自己并没有义务承受卡债

随后,记者致电新店“睿城国际”,其工作人员王小姐告诉记者:“8月初的时候,店面的招牌就换掉了,老板也换掉了。”店长吴先生表示:“当时是我告知消费者王先生‘续费500元才能再度使用’的,这是老板的命令。

记者又联系上了“睿城国际”的老板陈先生,他告诉记者:“睿城国际和名卡铂之间,无论是口头协议,还是纸面的定金合同,都明确表示‘相互之间没有承受关系,这就意味着,我们没有义务承受名卡铂的卡债,但如果为了睿城国际的运营,我们也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承受一定的卡债。

陈先生向记者陈述了转让的前后经历:“我过来接手这家门店的时候,名卡铂已经停业整顿了,当时我是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的,签完合同后再找到名卡铂。我们之所以提出‘续费可在睿城国际消费’这一要求,是希望留住一些客户,但如果涉及原来名卡铂消费卡的退款,消费者应该找名卡铂的老板。

站在客户的立场上,我们可以理解消费者提出退卡退款的要求;但是站在我们的立场上,如果让这些曾经名卡铂的消费卡余额成为我们的负债,也是不可能的。”陈先生说。

陈先生提出了“最低续费500元,然后将卡转至睿城国际,享受折扣”的建议,但仍有一部分消费者不愿意接受。陈先生也补充道:“如果消费者真的要向名卡铂退卡退款,那么之前享受优惠的那些消费,就不能享受折扣,即消费者需要补充支付一笔款项,这也未必划算。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张恩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