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少是托 坑苦真借款人 P2P“顺顺贷”老板涉集资诈骗受审

24.02.2016  08:56

  推出P2P网络借贷服务平台,对外宣称具有多年金融借贷经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并有第三方资金监管……温州顺顺贷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仅3个多月,经营者林某就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175名投资者合计339.9万余元款项未收回。这是怎么回事?

  昨天上午,林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在温州鹿城法院受审时,揭开了问题的答案。

  林某今年39岁,他说,在做“顺顺贷”之前,他从事多年化工批发行业,认识了不少生意人和银行人士,逐渐发现生意人有时候会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归还银行欠款,他就在中间撮合“垫资还贷”,然后从中赚钱。他一边做着“垫资还贷”的生意,一边接触到了P2P网络借贷服务平台这种“互联网+金融”的新生事物。

  2014年12月3日,林某注册成立温州顺顺贷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找来张A某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他自己则实际对公司负责。同时,林某找人来模仿其他P2P平台,制作推出了网络服务平台“顺顺贷”,宣传“顺顺贷”是为有资金需要的借款人和有理财需求的投资人搭建的中介平台。

  “顺顺贷”在2015年1月4日正式运营,以年利率18%、20.4%及奖励金(首充奖、续投奖、推荐奖等)吸引投资客户。“这些营销模式都是模仿别的平台做的。“林某在法庭上说。

  公诉机关指控,至2015年4月20日止,“顺顺贷”发布81个信用标(包括压岁钱红包天标、奖励标、新手特权标、VIP专享标等),用于提升网站人气和自融资金。“顺顺贷”还推出了74个抵押标(房标、车标、金标等),但大部分抵押借款人均不是真实的借款人,而是“顺顺贷”的员工、亲友、欠林某钱款的债务人。林某称,让这些人注册内部账号去发布信息、投标,是为了提升公司业务量、充人气。

  公诉机关指控,至2015年4月20日止,“顺顺贷”共计注册会员649人,其中真实投资人为272人,虚拟投标注册会员377人,该377人均是“顺顺贷”内部注册,用于投标提升人气。272名真实投资人以线上充值或线下充值的方式,共计投资人民币575.4万余元。

  这些钱进入“顺顺贷”账户后,最后都转入林某私人账户,林某将这些钱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和顺顺贷公司运营成本。

  “我没有想到运营这个平台成本这么高。”林某在法庭上称。

  2015年3月下旬,公司资金开始紧张,林某说,因为网贷平台上的有些“”到期了,客户集中提款,给他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一方面他从事“垫资还贷”借给别人的钱尚未回笼,另一方面要支付投资者利息、奖励及公司营运成本。

  思前想后,2015年4月20日,林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至2015年4月20日,有97名真实投资人已结清投资款,仍有175人共计人民币339.9万余元欠款未收回。

  法庭上,林某对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指控持有异议。他说,他以后还可以继续干老本行,做化工批发生意,把钱还掉。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