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5项活动力促重点建设项目推进

14.01.2015  14:32

  2014年,丽水市莲都区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统一思想,集中力量,破解难题,扎实推进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开展“挂帅领战”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各重点项目联系负责领导带队深入项目一线。对各自负责的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前期项目的进展活动、帮扶解决问题的情况,各项目联系负责领导心里都有一本帐,清楚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推进的措施。

  二是开展领导“现场办公”活动。各个项目负责领导深入到所负责的重点和前期项目,定期开展现场办公,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及时了解和掌握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每半月向项目负责领导汇报项目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以及年度工作倒排计划等情况。

  三是开展项目“挂图作战”活动。各乡镇(街道)、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将所负责的项目进度全部挂图上墙,明确责任,时时更新。同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项目推进方案和项目进度倒排计划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重大项目按计划要求推进,各职能部门既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又互相支持、协同作战,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延伸服务,按照“难事先办、急事特办、能办则办、能快则快”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是开展“挂牌督战”活动。一方面由重点办牵头,联合督查室、纪委效能办、监察局等单位组成区“四办联合”督查组每月对攻坚项目完成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后仍未改正或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将督查结果列入项目年度考核,考核占比不低于30%。另一方面由党委政府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开展不定期督查工作,协调解决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实行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对督查排名后3位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督查。

  五是开展“优合力强宣传”活动。宣传部门组织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制定宣传策划方案。在相关新闻媒体开设重点工程“攻坚活动”宣传专栏,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及时报道重点工程“攻坚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好的做法、活动取得的成效,正面宣传报道每月不少于2次;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及时解答和澄清群众对项目建设的一些疑问和误解,及时曝光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的典型事件,反面典型报道全年不少于3 次,公、检、法、司组成联合办公组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阻挠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积极创造重大项目无障碍推进的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