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推十项举措 以新招助小微企业成长

11.01.2016  09:07

  中新浙江网1月8日电(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李晨虓)1月6日,浙江省工商局在杭州召开助力小微企业成长服务举措发布会,聚焦当前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推出服务小微企业成长十大举措,加码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一大特色和优势。2015年,浙江启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由工商部门牵头,力争用3年的时间,构建起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升级的有效工作机制和平台,优化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环境。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冯水华介绍,目前,“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已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浙商回归”等举措一起,成为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新的动力源所在。

  “‘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将近一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果。”冯水华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新增七大小微企业5.8万家,新增个转企1.7万家,新增小升规培育企业3200家,推动小微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900余家。整治淘汰不达标、违法生产企业2.3万家。

  尽管成绩连连,浙江省工商局作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牵头部门,2016年依然再发力。此次发布会,正是浙江省工商局聚焦当前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推出服务小微企业成长十大举措。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十项举措,分别是从试点小微企业工位号注册、推行创客创业全程帮办、启动市场小微电商行动计划、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发布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等十方面着手,落实“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各项政策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十项举措中,还对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等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及创客多有“照拂”。

  如在支持小微企业工位号注册中,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通过集群注册、商务秘书公司等改革措施,在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园(基地)、楼宇产业园、文化产业园等区域内的创客,可按工位号登记注册;在推行创客创业全程帮办中,将根据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等区域内的小微企业以及创客的创业创新需求,列出服务菜单,供创客自主选择,并为创客创业提供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商标注册培育、信用指导等方面的帮办服务。

  “新的政策举措出台,最重要的还是落实落地。”冯水华表示,贯彻服务小微企业十项举措,需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发扬“店小二”精神,脚踏实地,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

  冯水华期待,浙江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围绕出台的新举措,要当好小微企业培育员、联络员、宣传员、勤务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