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音乐作品重复侵权维权顽症治愈

24.12.2014  10:18
嘉兴法院做“娘舅”搭建协商平台

  KTV的“免费午餐”时代在嘉兴正式宣告结束。昨天,嘉兴市中级法院对外通报称,近几年来,嘉兴市两级法院受理的KTV被诉侵犯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案呈现“井喷”现象。法院积极探索这类案件的处理机制,最终促使嘉兴市90%以上的KTV业主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服务合同,开始有偿使用MV。
  嘉兴中院介绍,嘉兴全市法院2011年受理的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仅12件,今年收案数则增加到591件。2011年到2014年,嘉兴法院总共受理1433件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其中音集协为原告的有1224件,占了全部案件的85%以上。
  据介绍,音集协在浙江有代理机构代为维权。他们通常在一个县(区、市)选择有影响的几家KTV集中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产生示范效应,促使该地区其他KTV业主与他们签订一揽子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
  此前,嘉兴法院处理这类案件,一般调解不成的就依法判决,通常KTV业主会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一定损失。
  “但是,判决停止侵权、删除歌库中的侵权歌曲,势必对KTV的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且部分KTV业主还存在侥幸心理,导致绝大多数KTV在判决停止侵权后仍继续使用侵权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针对KTV业主的重复侵权行为再次起诉,造成这类案件每年都会大量发生。”嘉兴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顾进良说。
  考虑到重复侵权重复维权问题,嘉兴法院着眼形成KTV行业依法经营的良好秩序,探索这类纠纷处理机制,借助文化行政主管机关以及娱乐行业协会的力量,搭建起了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平台。到目前为止,嘉兴全市214家KTV娱乐场所,已有200家与音集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签约率达93%以上。相比省内其他地市50%至60%的许可使用签约率,嘉兴遥遥领先。
  “现在这样的模式,应该是‘双赢’的,KTV业主不用单打独斗应诉,音集协更省了大量的维权成本。”嘉兴娱乐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
  音集协在浙江的代理机构浙江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介绍,嘉兴尚有14家KTV未签约,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KTV涉诉后关停或因其他原因经营不正常;二是KTV规模很小,经营状况欠佳,经营者准备转行;三是个别KTV业主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存在观望态度。
  对此,法院提醒,对尚未签约的部分KTV娱乐场所,音集协可能将继续提起诉讼索赔。依据法律规定,构成重复侵权的,法院判决赔偿的额度也会相应提高。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提出,音集协并未囊括所有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管理,这意味着KTV与音集协达成许可使用,也并非就万无一失,他们还可能面临其他权利人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