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非遗保护中心五项举措推进传承人记录工作

17.03.2017  14:3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切实做好传统文化保护发展工作,省非遗保护中心“五项举措”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

  一、统一共识,召开“对接会

  组织召开浙江省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对接会,明确学术专员、摄制团队、市县非遗中心或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的各自分工,确定责任。要求记录工作进入传承人语境,充分采集传承人重要信息,并利用科技手段保存保护好相关资料,确保真实性、体现完整性、达到传承性。

  二、积极抢救,抓好“时令节

  去岁今春,派出3支摄制团队共30多人分头前往绍兴、乐清、浦江等地,拍摄绍兴黄酒传统酿制技艺、乐清细纹刻纸、浦江剪纸等项目在各个时间节点的重要活动。

  三、精心谋划,研磨“访谈录

  充分发挥学术专员、当地非遗保护中心、项目保护单位的作用,以严谨的学术态度研磨访谈提纲,确保框架完整、内容丰富、条理清晰。

  四、转化成果,编撰“丛书集

  梳理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的资源,进行成果转化,着手编撰《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以传承人为分卷,一人一书,形成系列。举办调研报告征集评选活动,鼓励各地文化部门、高校非遗传承基地走访传承人,撰写调研报告,评选后结集出版。

  五、信息共享,建设“数据库

  建设浙江省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数据库,保存传承人掌握的知识和技艺的图片、文字、视频数据,为开展非遗保护研究等提供数据支撑。设立浙江省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门户网站,力求内容全面、设计精美、功能优良,宣传抢救性记录工作,让民众共享成果。截至目前,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采集了上百个小时包括口述访谈、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方面的影像数据,文字资料60多万字,图片4千多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