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跑路”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6.03.2015  18:47

本报讯 3月20日,陕西省宝鸡市工商局召开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部署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将涉嫌非法集资的“跑路”企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

会议要求全市工商系统从维护金融秩序、保护群众权益、稳定社会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既是一项本职工作,更是一项民心工程。

会议下发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重点是立足工商职能,规范全市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经营场所)等登记事项,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监管,促进其守法经营。

根据方案,工商部门必要时可以邀请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共同参与专项整治的执法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解决案件查办中发现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在检查中发现涉嫌工商职责以外的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移送公安和银监部门处理。

整治方案强调,要严格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经“跑路”,通过登记注册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信用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