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省级森林城镇创建再获佳绩

05.01.2018  18:52

  近日,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授予萧山等城市(城镇)“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称号的决定》,授予萧山等6个县(市、区)“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授予余姚市牟山镇等59个镇(乡、街道)“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青田县祯旺乡名列其中。

  祯旺乡行政区域面积84.6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72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5645人。拥有林地115143亩,林业产业发展稳健,拥有毛竹林1.3万亩、新建油茶基地1万多亩,是“浙南油库”的重要组成区块之一。全乡森林覆盖率93.1%,是全县生态最好的乡镇之一,曾获评“省级生态乡”、市级“兴林富民”示范乡、县级“生态文明乡”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青田县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两个高水平”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目标,认真谋划实施“大花园”建设,坚定不移地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统筹“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资源,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目前,该县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温溪镇、高市乡、祯旺乡),并在 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下一步,青田县将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坚持科学发展,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推进森林城镇建设,2018年计划创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青田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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