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获阶段性成效

20.11.2014  19:36


  为进一步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青田县局从8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展开为期5个月的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县12家农贸市场都已建立了自制食品经营户档案,辖区共有81户自制食品经营户(其中市场内69户、市场外12户),都已建立了自制食品进货台账,期间开展快速抽检自制食品98个批次,抽样送检自制食品23个批次,现场检查自制食品加工场所81处,落实责令整改79处,取缔存在问题隐患加工场所1处,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监督“清源”工作全面组织实施;针对本县实际,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明确“清源”行动工作分工、任务和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凝聚了行动共识,营造了良好工作气氛。 二是突出重点,边查边治。 指导市场举办者对场内经营者自制食品经营档案,包括经营户基本信息、经营自制食品品种、供货单位等内容;严格对自制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针对自制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和场所,着重围绕自制食品来源不明、违规使用添加剂和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脏乱差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加强对加工点索证索票、台账制度以及加工场地基本条件的规范与指导,从而提升了清源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规范。 借助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自制食品加工场所规范化建设,着重从自制食品加工场所的建章立制和提升改造两方面狠下措施,全面推行“二区三账四统一”管理模式,规范自制食品经营行为。“二区”即对经营者的自制食品加工区和销售区的场所环境,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解决脏乱差现象;“三账”即必须建立和完善自制食品及原料进货台账、自制食品加工制作记录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登记台帐制度,确保自制食品从原料采购、产品销售到退市的全流程可追溯;“四统一”即统一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制定自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统一作出安全承诺、统一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实现对加工场所动态监管,方便社会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