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治理纳入考核催生新政绩观

20.01.2015  13:46

破解“雾霾迷城”,浙江再出重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指出,从今年起,各设区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的升迁挂钩。

近年来,雾霾笼罩成为困扰多地的难题。在以往“唯GDP论英雄”的指挥棒下,各级领导干部往往只重视经济增长,忽略了环境保护。迷信GDP的代价是高昂的,国内多地“十面霾伏”,早已敲响了警钟。

面对这样的现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各级政府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空气能否变清新,很大程度上要看领导干部的观念有没有真正转过来。此次我省将大气治理与领导干部升迁挂钩,无疑是抓住了“牛鼻子”,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鞭策各级领导干部拿出决心和实际行动,在新政绩观的指导下,下力气根治大气污染。

有了良好的初衷与制度,关键还要落实到位。此次出台的新规,将大气治理与领导干部的升迁挂钩,不过也没有废除以往的GDP考核体系。不唯GDP,不是不要GDP。发展经济与生态治理,在某些时候仍然存在矛盾。如果有些地方领导干部仍然以GDP考核为主,恐怕难以大力推进空气治理。如何贯彻“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精神,考验着各地主政者的施政智慧。

将大气治理与领导干部升迁挂钩,另一个前提条件是,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如今的空气质量监测,靠的是各地环保部门。此前有城市发布的空气质量报告与公众感受反差过大,引发质疑。要是今后的空气监测仍然是环保部门一家说了算,对各地的约束难免偏弱。因此,各地不妨引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的第三方力量,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监测,同时将监测结果告知公众,避免“体内循环”带来的人为偏差。

用空气质量来考核领导干部,还有必要出台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雾霾的成因很复杂,有时还有输入型雾霾。再者,产业的转型升级、“腾笼换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

雾霾已成为阻挡群众奔向美好生活的拦路虎。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也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恒心,抓紧采取切实措施,让蓝天和大家常相伴。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评论员 王俊勇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