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袜子、内裤……每次去超市他都要顺点

23.09.2015  12:45

    鸭脖、话梅、袜子、内裤……每次去超市买东西,吴某会偷偷拿走一两件小商品放在口袋里。起初,他只是为了占点小便宜,但慢慢地就养成了习惯。从8月上旬到9月16日被抓,他已经在这家超市偷了六七次。

    吴某在中沙金座一家餐馆上班,楼下就是一家小超市,平时缺点什么生活品、买点小零食或饮料都是在这里。他说,第一次在超市里偷东西,是8月10日前后,偷的是一包鸭脖。“本来没想偷的,但身上钱不够,又想吃鸭脖,就偷偷拆了一包放在口袋。

    得逞后,吴某的胆子大了起来,以后每次来买东西,都会趁机拿一点藏在口袋里。“零食、袜子、内裤什么都有,都是小东西。

    连续偷了六七次,直到9月6日,超市老板终于发现了问题。“我整理货架时,发现里面被人塞了不少空的包装袋,想想可能有人偷东西。”于是,老板调出了监控录像,结果发现是吴某干的,而且还不止一次。

    吴某工作的餐馆就在楼上,加上经常来购物,老板一眼就认出了他。于是,超市老板就到餐馆找他,想让他付钱了事。“他们经理说他不在,我就要他电话,经理不肯给我。

    老板随后报了警。等民警赶到,吴某已经回来了,正在和老板协商解决。但他们都没意识到,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是不能调解的。

    “他和老板商量把钱赔上,但盗窃是不能协商的。”民警解释,案子刑法规定,一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属于多次盗窃,已经构成刑事案件。

    鉴于吴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盗窃金额也不高,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但因为多次盗窃,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目前,吴某因涉嫌多次盗窃,被取保候审。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杨渐 通讯员 徐军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