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万元房产改制时“隐身”,次年重现江湖

10.11.2015  10:44

  由市房管会主任授意,财务科长和会计“联手”,通过财务账上虚提工程款、多摊土地成本等手段做假账,致使原净资产为数百万元 的房产公司在改制时瞬间“贬值”为负资产,而原房管会主任、副主任则“空手套白狼”,不花一分钱就获得了改制后公司的全部股权,侵 吞、骗取国有资产645万余元。 近日,由嵊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张爱国、刘建兰涉嫌贪污罪和封菊芬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一审在嵊州法院公开 宣判。此前,嵊州市房管会窝案涉案的11人,已有6人先后获刑。

  数百万净资产改制后瞬间变亏损

  2000年前后,鹿山房地产公司在嵊州算是一家响当当的企业。这家公司是嵊州市房管会的下属企业。
  2000年7月底8月初,鹿山房地产公司开始改制。时任嵊州市房管会主任、鹿山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吴建刚(在逃),与时任市房管会副主任、鹿山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的张爱国,动起了歪脑筋。当时的鹿山房地产公司净资产有数百万元,吴建刚和张爱国要想轻松拿到改制后公司的股权,需要不少钱。于是,借着各自任改制领导小组组长和小组副组长、清产核资组组长的身份,他们找来了鹿山房地产公司会计刘建兰和市房管会财务科科长封菊芬。
  在嵊州闹市的官河路,有3幢楼是鹿山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刘建兰和封菊芬打算对其中的2号楼在记账上做些手脚。2号楼一层是店面房,二至四层为办公用房。记账时,两人一方面增加工程款60多万元,把其他楼的土地款共计150万元左右计入2号楼成本内,另一方面又隐匿2号楼一层四间店面房和二至四层办公用房房源,少计销售收入,造成公司在该项目的开发上亏损的假象。
  经过一番运作之后,鹿山房地产公司改制时评估净资产剧减至负人民币72万余元。吴建刚、张爱国轻轻松松以零对价获得鹿山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其中吴建刚占80%,张爱国占20%。改制后的鹿山房地产公司获得了公司的全部资产。
  经查实,吴建刚、张爱国、刘建兰、封菊芬一共侵吞、骗取国有资产645万余元,其中,改制时隐匿的房源在第二年就转入改制后企业名下,价值人民币424万余元;另通过虚提费用等方式侵吞人民币220万余元。

  财务科长挪用60余万元公款为私用

  封菊芬有个小姐妹吕某,在当地一家银行工作,每年都有揽储的考核任务。2001年,吕某找到封菊芬,请她帮忙。当年1月2日,封菊芬私自从房管会公款中拿出35万元,以“黄芬”的假名,到吕某所在的银行开具了定期存单。定期期满后,又多次将存款本息转存。2005年7月19日,封菊芬将本息共计37万余元缴入房管会账户。
  封菊芬的丈夫陈某,是嵊州市土产副食品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月18日,陈某出面,以土产公司的两份总面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抵押,向房管会借款97万元。之后,土产公司下属的副食品经营部以土产公司名义陆续归还了70万元,尚有27万元未还。当年三四月的一天,因为丈夫急于支付副食品经营部的进货款,封菊芬就把100万元承兑汇票交给丈夫用于还款。直到当年6月,土产公司副食品经营部才分次还清借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爱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被告人封菊芬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刘建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的违法所得之房源予以追缴,其余违法所得人民币220万余元从办案机关冻结的鹿山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中追缴。
  据了解,嵊州市房管会窝案涉案者众多,大到房管会主任、副主任,小到科长、临聘人员,共11人。目前,其中的9人已获法院判决,原嵊州市房管会主任、鹿山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吴建刚在逃,原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嵊州市房管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嵊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主任楼天明案仍在一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