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龙检察长到舟山调研指导工作

02.11.2015  22:58


  浙江检察网舟山讯 10月28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一行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在听取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周招社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精神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后,陈云龙检察长表示肯定并指出,在检察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浙江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也是一项需要循序渐进、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
  对于继续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下步检察工作,陈云龙检察长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在服务大局中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结合“十三五”规划要求谋划好明年检察工作,为浙江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的作用。在履行检察职能中坚持法律底线,注重打击与保障并重,重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改进检察办案方式方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推动经济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二要在司法办案中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要细化到条线的具体业务工作中。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要依法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加强与纪委的互动对接,切实保障律师合理的会见权,依法运用法律赋予的侦查权力和侦查方式,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进一步严格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的证据审查标准,强化审查与调查并重的办案模式,依法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客观准确,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三要在检察改革中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进现行检察体制机制中的不足之处,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机制性改革,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层次。注重系统谋划,重视当前检察队伍中自侦审讯突破人才、检察技术人才和文字综合人才紧缺的问题,抓好检察业务型人才与综合性人才的同步培养选拔,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确保在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下促进改革顺利推进。四要在规范司法行为上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实到位,结合接受人大专项监督等工作,认真抓好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落实规范司法行为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规范化意识,加强自我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引导每一名检察干警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司法活动的准则,落实到每一次司法办案、每一项检察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