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认定首批137家“阳光厨房”

08.12.2015  18:06
    12月2日,富阳区食安办下文认定,富阳哨兵酒店有限公司等59家社会餐饮单位、浙江省富阳中学等76家学校食堂、国网浙江富阳区供电公司等2家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为2015年富阳区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
      今年以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早动员、广宣传、精部署、快行动、高标准,全力推进该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精心组织,扩大宣传。 自3月初以来,陆续开展了“阳光厨房”观摩体验活动、火锅行业集体约谈会和“阳光厨房”创建工作推进会,向消费者、餐饮协会成员、学校负责人等讲解“阳光厨房”建设内容、作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二是政策支持,考核引导。 2015年,富阳区把“建设100家阳光厨房”纳入区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并出台《富阳区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完成“阳光厨房”建设的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每家给予3000-5000元奖励。 三是依托部门,分类开展。 3月初,联合区教育局约谈动员C级学校食堂分管校长,指出问题,规范改建、扩建流程。6月底前,区教育局拟定了79家“阳光厨房”建设学校,按2万元/家拨付阳光厨房专项建设资金,区市场监管局逐家落实“阳光厨房”建设指导。 四是充分认可,激发活力。 富阳区将通过媒体公示、公开表彰、授信授牌、建设餐饮示范街“阳光厨房”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墙等方式,赋予积极参与“阳光厨房”建设餐饮单位更多的信誉资源,引导消费者选择“阳光厨房”和A、B等级餐饮场所就餐,推动更多餐饮单位主动建设“阳光厨房”,提升量化分级。至12月初,全区共有137家餐饮单位被认定为“阳光厨房”,其中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设率达81.6%,学校食堂建设率达80%,居杭州市各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