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五措施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

08.07.2015  10:35

    一是切实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市防指已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各地也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进岗到位,认真部署落实各项防台措施。各级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台风动态和预警信息。

  二是继续做好海上防台各项工作。提前做好无动力船舶、施工船舶、渔船等的避风工作;做好涉海涉岛旅游,特别是驴友海岛探险旅游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根据台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停运涉海客运、旅游、交通船只。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要求,落实涉海在建工程的防台措施,确保安全。

  三是切实加强水库山塘的安全监管。目前我市水库山塘水位普遍较高,各地和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控运计划,做好防洪调度,超汛限的水库要在台风来临前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严格执行“险库放空,病库限蓄”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同时要强化水库山塘的安全巡查工作,巡查责任人要进岗到位,24小时驻库巡查观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是做好防强降雨的准备工作。各地和地质灾害防治分指挥部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地质灾害监测员、小流域山洪预警员要及时进岗到位,加强巡查预警工作;城市防台分指挥部要部署疏通排水管网,调试排涝设备,做好城市防洪排涝的准备工作。

  五是加强防台工作宣传。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告知台风动向,营造全社会共同防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