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稽查总队、省质安院联合开展企业现场调查工作

16.03.2018  16:32
      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消除产品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按照《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我省消费品主动召回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省稽查总队、省质安院(省缺陷产品召回技术评价中心)联合宁波支队,根据《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和《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宁波的两家企业开展现场调查。
      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度消费品市场购检结果:我省有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消费品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消费品安全标准中规定的严重不合格项,涉嫌存在安全隐患;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存在标识不合格项。
      此次现场调查主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度消费品市场购检结果展开,在调查过程中,相关企业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结合技术专家意见,调查组指导企业发现产品缺陷,主动实施产品缺陷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