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圆满完成清明期间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06.04.2016  16:09

为进一步强化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全面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清明节期间,总队以消防安全提示宣传为切入点,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将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和宣传带植入电视、电台、网络和报刊,同时指导各地多层次、全方位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节前总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广泛开展清明期间宣传工作。节日期间,总队协调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经济生活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公共频道等多个频道每天不少于8次滚动播放消防公益提醒字幕;协调浙江广播电台浙江之声、交通之声、城市之声每天分4个时段播放消防公益提醒插件;协调浙江日报、钱江晚报、浙江法制报、平安时报等报刊结合日常新闻报道,将消防安全提示内容进行链接。浙江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每日推送清明踏青消防安全提示,并发布浙江消防英烈堂供全省民众开展网上祭奠烈士。同时,总队还积极协调新华频媒、分众传媒、浙江之声屏媒等户内外电子显示屏媒运行单位将消防安全提示内容进行每天高频次滚动播放。
  各支、大队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消防宣传活动。宁波支队广泛动员消防官兵、消防志愿者、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清明消防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在公墓、陵园等地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消防宣传挂图;湖州、丽水支队组织消防官兵、消防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燃放爆竹等;杭州、温州、台州、舟山支队以广播、报刊、网络、楼宇电视、LED显示屏等平台为载体,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防火常识、公益宣传片等提示,集中推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宣传载体,发布清明期间祭扫、焚香等消防安全提示消息。其他支队积极开展清明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了火灾防控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据统计,清明期间,全省各地消防部队开展宣传活动59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协调各级媒体播出消防提示内容8万余条,植入各地户外视频、车载电视、楼宇视频和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的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片和提示性内容15万余条,发送手机提示短信23.6万余条,为确保清明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