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队伍内涵式发展路径的探索与实践

19.11.2014  11:29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陈中平 黄国平   浙江省各级法院积极创新警务保障方式,科学调配保障力量。

  一是建立错峰用警保障机制。根据错峰用警的要求,有的警队与业务庭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前了解相关案件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保证庭审排期信息畅通共享。有的警队将每周固定的某一天定为“民事行政案件庭审保障日”,凡是影响重大、当事人双方矛盾冲突激烈、风险评估等级较高的民事、行政案件,均安排在这一天进行庭审,由警队指派司法警察集中进行保障。

  二是建立分批押解保障机制。执行押解任务前,警队均会事先认真排摸分析案件及被告人情况,根据案件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是庭审还是宣判等不同情况,充分利用简易案件和宣判案件所需开庭时间短的特点,将审与判、繁与简相区分,合理利用时间差,分批多次押解被告人。

  三是建立临时集中羁押保障机制。针对长途押解耗时长、牵涉警力多、路途风险大的特点,许多警队建立了被告人临时集中羁押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审听分离保障机制。对于被告人数量较多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警队采取庭审和旁听相互分离的方式,在审判法庭附近专门设立视频室,让旁听人员在不影响旁听效果的情况下,在视频室同步观看庭审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