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闹掰”了 杭州姑娘被男友追索彩礼177万

07.07.2015  10:43

  【摘要】杭州市西湖法院近期开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177余万元的“彩礼”。

   浙江在线杭州7月6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通讯员/西法首席编辑/赵洁) 说好要一起白头到老,他和她却在婚礼前分手了。小伙说,分手可以,但婚前给你的彩礼有177万,这钱你得退给我;姑娘说,退钱可以,但哪有你说的那么多?!

  杭州市西湖法院近期开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177余万元的“彩礼”。

   婚礼前“闹掰”了

   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177万

  32岁的小吴是湖北人,2009年来杭州,认识了比他小四岁的杭州姑娘小刘;两人住同一小区楼上楼下,就像电影桥段中那样,几年后变成了恋人。

  之后小吴去上海工作,和小刘经历了一段甜蜜又艰苦的异地恋。

  2014年,小吴买了一枚价值13万元的“鸽子蛋”钻戒向小刘求婚,小刘当场答应。两家人敲定的婚礼日期在今年5月,于是忙着订酒店、通知各自的亲友。

  但没想到,就是筹备婚礼时,两家人在一些细节和琐事上出现矛盾。婚礼前2个月,两家人又开始打嘴仗,谁也不肯让谁,最终这婚也没结成。

  既然不结婚要分手,小吴要求对方退回之前给的彩礼。小刘听了后很委屈,分手已经够让她伤心了,对方竟然还要讨回彩礼,这不是在伤口上撒盐吗?小刘也不依。

  小吴只得将曾经的未婚妻告上法庭。在起诉书中,小吴算了一笔帐,他曾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了小刘家彩礼155万元及数码相机、名牌包、鞋等物品,共计177万余元。

   法院调解两小时

   女方同意退50余万、钻戒和奔驰车

  庭审中,小吴说,恋爱以后,他为小刘花了很多钱,而对方只送给他“一根皮带”。

  小刘一听这话就急了,她说,双方婚礼延期乃至最终取消的真正原因,是小吴家曾承诺买房,但一次次失信,最终未能兑现,她已经对小吴家失去了信任。

  对于177万的彩礼钱,小刘也有不同看法,她表示这些钱分别是婚房装修费用50万,婚宴费用50万和新买的一辆奔驰车50万。而且相机、香奈儿包包等都是吴某在各个节日送给她的礼物,不能算是彩礼。小刘还说,她会把吴家给的没有花掉的钱如数退还,已经用掉的钱计算清楚以后再还。

  之后双方对于小吴家支付的款项是礼金还是婚礼花费各执一词,辩论激烈。

  庭审结束后,法官在征求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了调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小刘返还小吴515000元,并将奔驰车、钻戒还给小吴,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法律知识看一看

   退婚时彩礼到底该不该还?

  在现实生活中,悔婚和退婚引起的纠纷案件不少,其中关于彩礼的问题也很常见,那彩礼该不该还呢?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归还彩礼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本文来源: 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