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坚守“河长制” 护一方守护绿水青山

13.12.2017  11:50

  浙江省长兴县地处太湖之滨,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水域总面积88.8平方公里。为了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2003年,长兴县率先开展河长制试点。十多年来,长兴以守护绿水青山的使命促成一方“美丽画卷”。

  2013年,长兴县委、县政府着手建立县、乡、村、组四级“河长”管理模式,共落实各级河长547人,宣传、巡查、监督、曝光一样不能少。由县领导担任县内16条主要河道“河长”,由乡镇领导担任辖区主要河道或跨村河道“河长”,由村干部担任行政村内河道“河长”,由承包组组长担任承包组内河道“河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管理体系。

  从2014年至2017年,长兴县财政累计投入75亿元用于河道治理和水环境改善。据了解,长兴县河道总长1659公里,已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

  目前,长兴县共落实各级河长528人,小微水体塘长、渠长、涧长2029人。截至2016年底,长兴县已全面清除了垃圾河、黑臭河。

  为有效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从2017年7月以来,长兴县将水环境治理重心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重点整治”向“深化提升”转变,按照“水清、岸绿、景美、生态”标准,打造了西大河、古城公园内河、刘家渡河等422个乡村优质水体精品示范点。

  空中俯瞰长兴县小浦镇方岩村的杨林涧,河道负责人和志愿者们清理着河面垃圾,青山绿水构成了美丽画卷。

  而长兴县夹浦镇吴城村吴城漾河道,岛中间是该村的日处理8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从2017年开始,夹浦镇在原先178名镇村两级河长的基础上,新任命114名河、塘(渠)长,并全部设立公示牌,实现河长(塘长、沟长)全覆盖。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清理、打捞漂浮物和杂草。

  无独有偶,在长兴县洪桥镇万仕桥村茆家浜河道,河长带领工作人员清理河道漂浮物。洪桥镇共有河道81条,镇村两级河长44人,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完)(见习记者 饶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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