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26.07.2017  01:41

长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本站7月25日讯】近日,湖州市水利局联合市财政局在长兴县组织召开了长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市级验收会议。

 

验收小组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工作汇报,听取了长兴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乡镇、村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同意长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通过市级验收。

 

长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计划总投资11971.76万元,其中水利专项资金3442.76万元,整合资金8529万元。水利专项建设内容为山塘整治19座,总库容41.2万方;实施灌区改造4处,受益面积5.58万亩;小型排水工程3处,小型引水堰坝3处,实施高效节水工程1片,灌溉面积2000亩。

 

在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区乡镇、村的大力支持下,经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长兴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各单位工程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初期运行正常,经济效益显著。同时,长兴县在重点县建设中实行全过程投资控制、聘请村级质量监督员、第三方协助监管等创新做法得到验收小组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