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开展疫木定点加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05.01.2018  10:41

  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板材定点加工企业的监管,根据国家林业局及省防治检疫局的有关要求,长兴县森防检疫站对全县8家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检查了企业热处理设备及监控系统运行状况、疫木及制品进出台账、疫木加工除害处理批次登记、企业对成品抽样自检,疫木收购、原料堆场、疫木产品生产流程及储存、厂区环境、企业内部管理等情况,对企业按照赋分内容进行现场登记打分,并对各定点企业的松疫木产品进行了抽样。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予以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加强疫木进出台账管理,进一步查漏补缺,坚决杜绝登记不全、数据记录不及时等现象;二是规范疫木处理流程,对出县境的松木制品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热处理,达标后加施除害处理防伪标识,并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三是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厂区环境的整治,规范疫木堆放及其加工剩余物的处理,防止流失。

  下一步,长兴县森防检疫站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查企业整改情况,不断完善监管制机制,持续抓好疫木安全利用不松懈。(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