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四个注重”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06.01.2016  19:34

长兴县自开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工作以来,坚持“四个注重”,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县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高。

一是注重投入保障,夯实教育现代化的硬件基础。县政府印发《长兴县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实施意见》,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三个增长,坚持把教育投入作为公共财政优先保障的重要目标,近三年,全县财政对教育拨款分别比上年增长5.27%、34.3%、10.94%。对义务段和非义务段教师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绩效考核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教师收入待遇实现了稳步提高。农村教师津贴、特岗教师津贴按要求发放到位,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均落实到位。

二是注重高位均衡,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公平发展。按照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要求,加大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近两年,全县重点基础设施投资6.57亿元,52所公办中小学100%创建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完善教学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先后实施了“书香校园”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并推出教育装备“161”管理法,管理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通过构建学生关爱资助体系、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体系、新居民子女平等入学保障体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等,为全县弱势群体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机会提供了便利。目前,义务段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100%,三残儿童入学率为96.1%。

三是注重人才强教,提升教育现代化的师资水平。组织开展了以“正师风、扬师德、铸师魂”为主题的师德学习活动和以“强责任、正行风、争一流”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敬业水平,全县先后涌现出了“感动长兴教育十大人物”等优秀教职员工。并通过实施两个工程,一个是校级领导与后备干部的“两翼齐飞”工程,另一个是针对品牌教师、新入职教师和骨干教师的“雁群培养”工程,分类分层进行细化培训的方式,有效地加快了教师的成长速度。通过大力实施人才引进,不断完善师资队伍的引进机制、培养机制、管理机制、服务机制和激励机制,先后公开招聘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近400人,其中多数充实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同时,推行义务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重点做好名优教师的交流工作,使城乡教育资源得到共享。

四是注重改革创新,优化教育现代化的内涵发展。注重聚焦课堂,依照“本土化课改,草根性探索”的朴素理念,积极探索“轻负高质”。同时,实施“绿色体检”的评价体系,把以往传统的评价方式转为过程的监控与发展的评价。通过成立13个教学共同体,加强同层次同类别学校的校际协作研究,确保共享优质资源,实现了城区优质名校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结对互助,形成了抱团发展的长兴教育新格局。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这一中心,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后荣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一等奖”和“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一校一品”工作也得到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