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商务局被命名为县级文明机关

11.03.2016  12:05


    长兴县商务局积极开展“中国梦·锦绣长兴”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经过近两年文明指数季度测评和全县文明机关创建联合考评审核,日前被命名为2014-2015年度县级文明机关。



    自创建文明机关以来,长兴县商务局坚持全员参与、全方位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优环境、强服务、转作风、促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整体素质为重点,以开展“和文化”县域道德品牌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牵引,认真落实常抓不懈、重在建设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谋创建,把握标准条件抓创建,注重质量效益促创建,不断营造机关团结奋进、勤政为民、敢于担当、依法行政、甘于奉献、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两年来,通过创建活动有效推进了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服务宗旨、公仆意识进一步确立,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增强,圆满完成各项商务工作任务,同时在2015年度县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和招商引资考核中双双获评“一等奖”。




(长兴县商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