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古树名木普查成果通过省、市联合检查

14.12.2017  19:01

  12月13日,由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和湖州市林业局专家组成省、市联合检查组来长兴县检查古树名木普查成果,长兴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科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普查质量检查方案》要求,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了25株具有代表性的古树进行核查,核查人员逐株进行实地定位和树种、树龄、胸围、冠幅等调查因子的测量、核查及记录。核查组根据核查结果数据与长兴县录入浙江省古树名木监管平台系统的成果数据比对,并测算各项数据的准确率,充分肯定了长兴县古树名木普查成果。

  长兴县古树名木普查工作于今年7月中旬开始,至今已全面完成。(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