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旭明副省长批示肯定长兴县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开发的主要做法

07.09.2015  00:23

  近日,黄旭明副省长对《构建“湿地公园”模式 绽放自然生态魅力——长兴县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开发的主要做法》政务信息专报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长兴县的湿地保护工作。

  长兴县作为太湖流域和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湿地类型多样、生物资源丰富、珍稀物种较多,全县拥有8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5874.8公顷,在全省、全市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该县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五水共治”为契机,坚持生态发展理念、注重自然人文融合、构建多元支撑体系,加快建设县域湿地公园发展模式,推进县域湿地的保护开发。目前,该县共有仙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太湖图影湿地文化园等省级湿地公园3处,太湖沿岸湿地保护小区1处,科学管理和发展湿地多用途管理区4处:仙山湖旅游景区、中国扬子鳄村、洪桥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太湖图影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县拥有湿地动植物125科508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种(扬子鳄)、二级保护动物14种;太湖图影省级湿地公园、合溪水库、盛家漾湿地、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四大湿地公园水质均达到Ⅱ类以上。

  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坚持生态发展理念,推进湿地开发。以维护县域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科学制定《长兴县水域保护规划》《长兴湿地保护规划》和《长兴县合溪水库生态湿地保护规划》等规划;按照“合理化、精品化、高端化”的要求,投资近5亿元,着力打造仙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太湖图影湿地公园、扬子鳄保护区科普教育基地等三大精品湿地项目;通过第三方专业管理公司的介入,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服务和效益显著提升。

  二是注重自然人文融合,优化湿地保护。近年来,该县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元用于退渔还湖、退耕还林、环湖湿地植被带恢复等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建设。按照全省“五水共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清淤、疏浚及保洁为重点的景区水环境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治任务210公里,并将湿地公园范围内的主干河流全部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在开发建设湿地公园的同时,注重挖掘湿地周边民俗文化,促进湿地建设和文化传承的融合发展。使湿地文化深入民心,促进湿地文化保护的良性循环。

  三是构建多元支撑体系,落实湿地保障。一方面,健全组织机构。结合县域湿地保护管理现状,于2013年成立了由县编办、林业、环保等部门组成的湿地保护委员会;在各乡镇(街道、园区)推行“绿色GDP”考核,将乡镇湿地保存率、湿地综合效益指标等纳入考核范围,以此来倒逼各乡镇(街道、园区)抓好湿地的开发与保护。其次是强化资金扶持。在保障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缓解湿地保护的资金需求。出台了《长兴县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划定17.7万亩生态公益林,实行生态补偿,并逐年提高补偿标准,目前已累计下拨1655万元。另一方面,运用科技成果。先后开展了中德技术合作的“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和《浙北平原湖泊湿地植被缓冲带构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特别是在扬子鳄保护方面,通过“濒危动物保护与扬子鳄第二代繁殖及配合饲料的研究”项目的研究,扬子鳄的数量从1988年年初的57条增加到现在的5000余条。同时,结合各类生态宣教活动的开展,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途径,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市民保护湿地的意识。组织拍摄了《仙山湖映像》等专题宣传片,发放各类湿地生态宣传资料6000多份,悬挂横幅200多条,进一步丰富了社会公众的生态湿地知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