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中心粮库完成省“星级粮库”复评工作

09.03.2016  11:48


    3月7日,省“星级粮库”复评组一行莅临我县中心粮库开展“三星级”粮库复评工作,湖州市商务局副书记副局长钱树春、长兴县商务局副书记副局长吴华等相关人员参加陪同考评。



    复评专家组首先听取了长兴县“星级粮库”活动的汇报,接着深入到中心粮库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化验室、药剂库、消防室、机械库的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随机抽检了几个仓库粮食储存情况,并查阅了各项工作流程制度建设及相关台账等文件资料。经考评组现场考评为“三星级粮库”。



    考评过程中,省考评组充分肯定了县中心粮库对创建星级的高度重视,工作扎实到位,同时对中心粮库绿色储粮、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长兴县商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