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预计明年初启动

26.12.2014  16:31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杭州签署了《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合作备忘录》,该合作备忘录将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预计明年初正式实施。
  根据合作备忘录,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外,长三角区域内采取直通放行模式的出口货物,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而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在口岸二次申报并按一定比例接受口岸查验;采取直通放行的进口货物,进口企业也可自行选择进境口岸或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查验、放行手续。简而言之,就是把过去口岸、内地两个环节变为一个环节,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通检效率大大提高。
  浙江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正式实施后,五检如同一检,这将大大提速浙江外贸进出口的通关速度和便捷程度。
  据估算,每一批出口商品以直通放行方式办理通关手续,一体化模式可为企业节省通关成本20%—30%,可降低物流成本20%—30%。(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