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森林公安查处一起毁林案件

07.06.2018  09:10

  近日,有护林员向宁波镇海区森林公安局举报,九龙湖镇一处山林上有人擅自挖山毁林。警情就是命令,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调查。现场位于一处水库边缘的山脚,两部挖机正将成片的茶园挖掉,满目疮痍。民警们迅速叫停正在作业的挖掘机司机,随即开展了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经过初步调查,被毁林地有2亩多,当事人就是村民王某,民警随即通知王某到案接受调查。

  无人打理。村民王某看这块林地坡度较为平坦,周边水源又丰富,就打起了主意,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打算将这块地开垦成田种植农作物。用王某的话来说,他是做做“好事”,把“”着的地利用起来。办案民警告诉王某,该地块因属于水库集水范围,具有水源涵养功能,十多年前就已划入生态公益林,受法律保护,严禁破坏和擅自改变植被。土地的使用范围是受规划控制,林地上是禁止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违法了《森林法》相关规定。更何况,案发地土地并非属于王某,也未租赁给王某,而是属于村集体所有,于情于理于法,王某都没有擅自毁林开垦的理由。王某不但要面临行政处罚,还要向村集体赔偿损失。幸好及时被发现并制止,否则可能会酿成更不利的后果。

  在办案民警说明法规和政策后,王某悔不当初,他雇来两台挖掘机进行作业,已经掏了不少“本钱”,接下来还要罚款和赔偿,实在是得不偿失。(镇海区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