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经理伪造资料骗贷

15.05.2015  11:40
自称曾和中间人“以贷养贷”   身为银行客户经理,却以虚设贷款人、伪造贷款资料等方式骗银行的钱,昨天,何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在杭州上城法院受审。
  80后的何某是杭州人,案发前在某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做客户经理。
  2013年7月,何某和张某(另案处理)共谋,由张某出面,唆使徐某到银行,提供伪造的商品买卖合同,以徐某的名义申请贷款80万元。何某提供虚假的购销合同,办理贷款手续,以此方法骗取银行资金80万元。根据起诉书,这笔钱被何某用来归还他个人欠李某的80万元债务。2014年1月,贷款到期后,何某又通过他人安排资金予以续贷,再次取得80万元贷款,之后何某也未再归还,给银行造成80万元损失。
  2013年7月,张某又介绍缪某来到该银行申请贷款,经办人正是何某。缪某因为银行审批贷款额度少,本想撤回贷款申请。但何某未经缪某同意,仍以其名义申请贷款,并以此方法成功骗取银行资金45万元。之后,何某同样通过续贷,再次获得45万元。
  起诉书显示,何某涉嫌骗取银行资金的犯罪事实共有4节,手法大同小异。公诉机关认为,2013年到2014年间,何某为了归还个人高息借款,弥补资金缺口,利用自己在银行从事信贷工作的职务便利,和他人合谋骗取银行资金,最终给银行造成至少达250万元的重大损失。公诉机关认为,何某骗取银行资金供个人使用,且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何某的刑事责任。另外,何某因为醉酒驾驶,还被指控涉嫌危险驾驶罪。
  不过,昨天在法庭上,何某只承认自己违法放贷。他说,银行为了发展小微贷款业务,通过中间人找客户,但有的客户到期还不了钱,他和中间人为了填补漏洞,以自己名义或以担保人名义借高利贷,用借到的钱还银行贷款,然后再通过续贷偿还之前的账,但后来雪球越滚越大,最终把自己套了进去。
  何某说,为了保住工作和面子,填补烂账,他才这么做的。事发后,家里还帮他还了400万元给银行,但即便如此还造成银行损失两百多万元,请求法院能予以轻判。
  昨天,法院没有作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