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发布了全国首个“信用维权”办法

21.03.2016  18:47


  网购达人们都有个小窍门,下单前先去看看“卖家”信用,再查查商品  “评价”,全面了解商家信用和商品真实情况。如今,金华的消费者在消费之前,也能先摸摸商家的“信用底”,然后“我做主”。原来,金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月对外发布了全国首个信用维权办法即《金华市消保委信用维权实施办法(试行)》。

  什么是信用维权?

  所谓信用维权,是指运用信用理念,通过整合消费维权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对经营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综合信用考量,根据加减分,确定经营者消费维权信用A、B、C、D四个等级。

  具体来说,经营者受到行政处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拒绝处理消费者合法诉求、因欺诈被警告、被消保组织约谈等情况是失信信息,是减分项。相反,经营者获得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建立消费教育基地或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取得消保组织或政府部门肯定等情况是守信信息,则是加分项。

  “信用维权”情况也还关系到经营者的评优评先,如B、C、D级经营者不能参加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评选;只有A级经营者才能参加守合同重信用、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等先进、荣誉、资格评选、认定。

  当然,这个信用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经营者可以通过获得“加分项”来进行信用修复,但同一经营者3年内通过信用修复,只能提升一次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公开可查

  为了方便消费者查询,金华市消保委将建立信用维权智能管理系统,并结合金华消费维权微信公众号、金华消费维权网等网络窗口向社会提供经营者的消费维权信用信息。

  这些公示和可供查询的内容包括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消费维权信用等级、信用信息、维权情况、失信信息、被投诉扣分记录等;B、C、D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负责人)参加网络《消法》等法律知识学习情况;经营者消联站的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投诉程序等信息;以及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信息。

  “信用维权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量化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树立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金华市消保委秘书长吴承文表示,信用维权办法是激励,也是约束,有力提升了消费维权信用经营者的知名度,增加经营者的侵权成本,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自觉行动起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些消费维权信息将与金华市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共享,让经营者接受全社会的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