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排查整治行动

31.05.2016  17:23

  为进一步巩固“五水共治”工作成果,从5月30日起,金华市林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排查整治行动。通过三项措施的落实,实现野生动物养殖繁殖场污水净化处理达标排放的目的。

  一是全面排查,不留盲区。 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持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逐一进行检查,确认养殖企业基本信息,检查养殖场内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污水处理等设施是否健全,重点检查养殖场是否存在污水直排、偷排等现象。检查要求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

  二是严格标准,限期整治。 要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依法依规开展养殖活动,确保场所、设施(治污)设备、资金、技术、人员、卫生防疫等各项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行动做到“两条红线”:未经处理的污水严禁直排场外,经过处理但未达标准的污水一律不能直接排入水体。鼓励开展“生态养殖”:不同的养殖场,根据不同的情况,配备相应的治污设施,每天及时清理粪便,加强尿液等污水的消毒处理,并及时用作农林业生产的有机肥料,促进生态循环;严格做到“无害化处理”:对于养殖场内出现的死亡个体,严禁随意丢弃或掩埋,要联系所在乡镇或畜牧等部门,统一收集做无害化处理。对于发现污水直排、乱丢病死个体现象,以及要求限期整改到期未完成的,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依法依规收回许可证件,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关停处理。

  三是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养殖污染现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整治工作,促进野生动物养殖繁殖产业转型升级。

  30日下午,金华市林业局朱飞局长亲自带队到婺城区和兰溪市进行实地检查,要求企业做好污染防治,督促各地抓好行动落实。(金华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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