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导”钻空子勒索西湖船老大

16.07.2015  11:27
勒索是不对,但为啥有空子可钻呢?   到杭州旅游,泛舟西湖、欣赏美景是一大乐事。但坐船却大有“学问”:有的船老大收了钱,提供的服务却“缺斤少两”,不少游客都被“”过。
  不过这次,一向“”别人的船老大也被别人“”了。昨天上午,杭州西湖法院开审了这样一起奇葩的敲诈勒索案件。
  被告人金某是杭州本地人,据他自己说之前一直在西湖边做“野导”,已经干了十多年。
  由于经常和西湖边手划船的船老大聊天,大家彼此比较熟悉,金某从他们口中听说,杭州景区有一个规定:西湖手划船必须划满一个小时以上,否则游客投诉的话,将对承包手划船的船工处以暂停7天营业的处罚;如果因为游客的投诉被媒体曝光,则要解除与船工的承包关系。
  因此,金某就钻了这个空子。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去年6月8日,金某带着客人乘坐斯某的船,在博物馆码头,金某就提出斯某没有划足一小时。金某自称,他家表妹是在1818黄金眼工作的,要叫媒体来曝光,还拨打了水域管理处的投诉电话。
  斯某不想把事情闹大,就顺着金某的要求,给了他一条中华牌硬壳香烟。(经鉴定,该烟价值420元)
  当天下午,金某又分别在在花港观鱼码头、断桥手划船码头,以同样手段敲诈两名被害人财物,价值4700元。同年9月15日左右的一天下午,金某又在杭州圣塘景区附近的手划船码头,敲诈被害人陈某,但由于被识破未得逞。
  昨天在庭审中,金某表示自愿认罪。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院当庭判决金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