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重金属污泥倒进了茶山 8名被告人将获刑

01.01.2015  08:18

临安首例跨省污染环境案开庭

趁着夜幕,将重金属污泥倒进了茶山,涉事的8人,被推上了被告席。2014年12月30日,临安法院开庭审理了临安首例跨省污染环境案件。

去年2月22日下午两点半左右,临安於潜镇某村村民陈某发现,一辆大型拖拉机停在村里茶山对面的空地上。四个装卸工模样的陌生男子正从拖拉机卸东西,一袋一袋的黄色污泥被他们从编织袋里倾泻在茶山的空地上,一堆一堆摊了很大一块地皮,这些不明身份的泥堆里还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陈某立即将此事告知了村里和临安市环境保护局。

环保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通过初步的检测发现,这些污泥里的铜、锌、镍、总铬的含量均超过国家相关规定,初步判定为电镀污泥,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危险废物。

事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这些电镀污泥来自安徽宁国立晨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企业,也就是平常所讲的电镀。此外,涉案的还有一家环保服务公司,浙江临安金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警方调查,这间公司不但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而且其本身就不具备电镀污泥处理资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立晨公司及被告人章某、施某、胡某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仍委托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而金某等5人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临安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张凡 通讯员 临法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