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加快建设铁路

27.09.2017  09:51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五大任务25项举措,并确定了责任单位。

  小布整理了《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分工,一起来看看各地、各部门都有哪些任务:

  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高校毕业生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杭州积分落户

  杭州市要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通过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方式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不得设置购房等落户限制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

  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

  督促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

  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公租房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

  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义都市区规划,充分发挥都市区的带动辐射作用。

  完善城市群之间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群内交通网络。

  加强对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

  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等的改造力度

  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

  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

  争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开工196公里、通车试运行34公里。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新城新区和小城镇。落实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加快美丽城市建设

  支持义乌、海盐开展“韧性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支持嘉兴市南湖区开展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4G网络农村全覆盖

  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新产业模式,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的适用范围。

  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用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