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规范管理公务用车改革档案

28.06.2016  23:20
        不久前,重庆市档案局针对全市深入推进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下简称“车改”)工作,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车改办”)密切联系,通力合作,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市车改档案工作。

        该《通知》提出,要站在档案资源建设和服务中心工作的高度,认识车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车改工作机构和档案部门在车改档案工作中的职责,从车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等环节提出规范管理的要求,从落实分管领导、档案人员、经费等方面要求为车改档案工作提供保障。《通知》要求参照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市和区县车改办负责车改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车改工作结束之日起75日内,将车改档案及其数字化副本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除市和区县车改办以外,其余各单位在车改工作中形成的车改档案,都要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