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贸易助市场“向外走”

25.04.2016  13:16
  市场经营户也能做上出口生意,在市场内就能通关,既允许个人收汇,还能享受免税政策。得益于市场采购贸易这个国家级试点政策,义乌市和海宁市的专业市场数千业主走上了外贸之路,年享受免税优惠达14亿元。 
  4月初,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户林峰接到一个采购订单,对方是一位阿联酋客户,采购1.2万美元的手提包。接下订单后,他直奔皮革城市场采购办,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办理报关手续,最后在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录入订单,不到一小时,就完成了通关和免税等申报手续。“在市场里,基本上都是做内销零售生意,没想到这次做成了出口生意,金额不大,算是试水吧。”林峰笑着说。
  去年7月,国务院《关于支持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除2013年正式获批试点的义乌小商品城外,新增了海宁中国皮革城。
  据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为专业市场“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外贸特点量身定做的贸易方式。对于经国家批准专业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的,海关简化通关流程和手续,允许个人收结汇,并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原来的出口贸易方式,对市场经营户来说显然‘不合脚’,而市场采购贸易实行无纸化报关、电子化免税申报,在市场内就能办好整套手续,一般一小时内就能完成。”义乌小商品城市场采购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来峰告诉记者,市场采购贸易主要有三大优势,即“通得快”,海关通关手续简便,一次申报,一次放行;“便利化”,打破“谁出口,谁收汇”政策,允许个人收结汇;“免税收”,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在试点政策支持下,义乌小商品城在2015年逆势而上,成交额982亿元,增长15.89%。其中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占据近三成,增幅69.8%。
  通关的便利,给市场采购这种新型贸易方式提供了先决条件。而增值税免税政策,则为市场采购贸易的成功推行铺平了道路。
  2014年,义乌市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获税务总局批准实施,对免税主体、申报主体都作了明确,对出口货物免税实施无纸化全流程监管,并极大地简化了外贸出口税收管理流程。
  试点专业市场扩围后,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12月发布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并免除资料备查和备案单证管理。据悉,小商品城2015年市场采购出口免税占义乌全市出口退免税总额的近三成。
  为支持市场采购贸易的发展,义乌、海宁两地国税部门相继出台了《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备案实施细则》、《市场采购贸易交易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截至目前,两个专业市场共登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达4500多户。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