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科技政策细则出台涉及9大领域的补助

07.07.2016  18:28

鄞州区科技政策实施细则最新出台,涉及扶持发展科技型企业、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科技合作和推动专利发明等9个领域的补助。

细则规定要扶持发展科技型企业。实施区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311工程”,择优确定3家科技主导型领航企业、10家科技创新型标兵企业、10家科技成长型小微企业,连续3年进行滚动扶持,视目标完成情况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家最高7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并优先申请科技金融政策扶持和其他重点支持。对列入国家、省、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差奖励。此外还将支持设立研发机构,对对新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300万元、80万元、20万元的补差资助。

企业近两年收购或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并符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用房达2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达100万美元、专职工作人员15人以上等条件的,按不超过合同金额或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鄞州区还对企业和创客团队有相应的扶持政策。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新券使用额,按实际使用额的50%抵扣,累计不超过10万元。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宁波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