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林业局开展“不严不实”案例讨论

17.09.2015  15:23

  日前,莲都区林业局再次召开“不严不实”典型案例讨论会,对丽新畲族乡副乡长陈必文“不严不实”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学习了《有权不能任性》——关于丽新畲族乡副乡长陈必文“不严不实”问题的调查报告,围绕“用权要严、律已要严、做事要实”三方面开展讨论。

  一是用权要严。要求各林业干部要弄清“权是什么”、要明白“为谁用权”、要懂得“怎么用权”,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用权不逾矩。二是律已要严。要做到以“小”而律身,以“公”而律心,以“法”而律行,在工作、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检点、约束、警示自己,不断强化自律意识。三是做事要实。要求干部职工谋划工作要实,敢于担当、勇于揭示问题,同时,要乐于奉献,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积极开拓,勇于创新,积极服务于林业发展。总之,要从“实”字入手,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得实效,发挥林业工作在全区经济社会中的推动作用。局机关全体干部,各林业站正副站长,国有林场正副场长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