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把好“三个关”严格疫木监管

05.12.2018  16:31

  疫木监管和处置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环节,莲都区从疫木采伐管理、加工企业管理、疫木加工利用整治山场疫木盗滥伐、下山随意堆放、非法流通加工、非法调运等乱象。

  一是把好疫木采伐关。全区只能开展松树防治性采伐,停止商品性采伐,所有采伐的松木及松枝必须按疫木管理和处置。优先保障采伐指标用于松林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凭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批准的年度除治实施方案申请统一办理本村采伐许可证。疫木采伐清理作业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疫木的砍伐、清运工作统一由专业队实施,林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山场疫木采伐过程中伐桩处理、树杆下山、枝桠清理同步进行,防止遗漏,安排专人负责清理质量。

  二是把好涉疫企业关。疫木利用坚持积极稳妥、彻底有效原则,就地就近、安全可靠的选择利用的地点和方式,以方便收集、适度规模、安全规范的要求科学布局疫木利用处理企业。鼓励支持疫木加工单位建设切片、粉碎加工除害处理厂;根据疫木加工企业处理能力协调疫木供给配置,提高疫木处置的效率,确保在安全期内完成下山疫木的除害处理。

  三是把好加工利用关。乡镇(街道)和林业部门全面执行疫木定点安全利用制度,疫木运出山场进行利用有专人监管。未经除害处理或除害处理不合格的疫木不得外运。同时,莲都区林业局加强对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管,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并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擅自收购、加工、利用疫木以及违法采伐和运输等违法行为。

(莲都区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