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政府出台实施办法 “给力”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

07.07.2015  17:25

近日,继台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将“E邮柜”等电子商务投递终端建设工作列入2015年台州市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后,台州市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工作又取得了新突破。6月30日,台州市政府下发实施办法,对全市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的建设目标、实施步骤、建设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提出,至2015年11月底,要以“政府主导、邮政主体、财政保障”的模式,在全市建设E邮柜55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300个,基本实现覆盖全市,即每个住宅区、人口密集区、商务楼、院校等有E邮柜,农村信息化村邮站有电商服务终端。

办法》规定,已建居民社区、住宅小区、商务楼、院校、农村信息化村邮站等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2015年8月1日后新出让地块应将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设置与建设纳入规划条件,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及商务楼要将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纳入小区公共基础设施统一配套建设,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方案》明确,建立财政保障、邮政支持的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投入机制。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的建设资金,除邮政承担1万元/个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各级财政保障落实;其运行、网络服务等基本运行经费,由使用E邮柜和农村电商服务站的快递企业共同保障。

目前,台州市分公司在台州市政府的组织下,正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建设、商务等相关部门,加快落实阶段性建设目标,全力推动《办法》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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