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三举措”全面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07.09.2015  11:38

 

为深刻吸取天津“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松阳县结合道路运输行业的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运输行业安保和道路危险货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检查、上级督查等方式,上下结合、多部门协同,明察暗访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立体式、集中式的专项检查方式,对全县客运企业、公交企业、道路危险货运企业、驾培维修企业的站场、车辆进行排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自律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企业信用考核等环节,严格准入机制。各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动,让全体从业人员自觉加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来。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特别要对所有从事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资质、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我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摸底,做到家底清、问题明,建立危化品企业的基础档案。同时要逐个企业、逐个环节地梳理排查隐患,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安全执法。充分发挥公安交警、安监、质检、工商、环保等部门职能互补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加大对道路危险货运行业非法经营、违规经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在专项行动过程中排查出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