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车震”不吉利,抢个“红包”消消灾

23.01.2015  12:54
        时间:1月21日 地点:桐乡法院

  “看到‘这种事’,在我们老家是认为不吉利的,我是因为冲动了才做了错事……”法庭上,穆某悔恨不已。
  穆某今年36岁,云南人,2011年,他和李某一起到桐乡打工。本来一直安分守己当着打工仔,但是,偶遇一次“车震”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2014年6月12日晚上8点多,穆某匆匆赶去单位值夜班,在经过一条小路时,看到路边绿化带里停着一辆轿车。“这么晚了,绿化带里怎么会停着辆车?我觉得有点奇怪,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就想去看看。”走近一看,穆某瞬间面红耳赤,车里一男一女正在亲热。
  “在我们老家,看到‘这种事’是不吉利的。”他想起上一周,自己也是在这个地点被车子撞了,担心自己走了霉运。左思右想之下,穆某决定去抢个“红包”,消消灾。于是,他电话联系了李某来帮忙。
  15分钟后,李某赶到现场。看准时机后,两人上前拉开车门,二话不说就对车内的钟某和朱某一阵拳打脚踢,威胁两人把钱拿出来。可搜了半天,穆某和李某只搜到了一部廉价手机和一张社保卡。不过穆某只打算“讨个吉利”,拿了以后就和李某逃之夭夭。
  第二天,钟某一心想要拿回财物,就拨通了被抢走的手机。电话是穆某接的,钟某说想以2000元换回社保卡。穆某一心想要“红包”,忙不迭地答应。其实,钟某已经报警,等穆某赶到约定地点时,民警将其抓获,随后又抓获了李某。
  法院经过审理,以抢劫罪判处穆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