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法院开审农村电商第一案

01.02.2016  11:47

    1月25日,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电子商务法庭依法对洪某诉某商行网购合同纠纷一案通过网络法庭公开审理。这是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对接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第一网赶街网后审理的农村电商第一案。

    法庭里只有法官和书记员,法槌落下,法官面前的电脑显示器里就是整个法庭——原告远在云和县的家中,被告也在商行办公室内,正通过网上法庭审判系统视频交流。

    去年11月7日,家住云和县安溪乡的洪某通过赶街网在某商行处购买雕牌透明皂一箱,价款为119元。后原告一直未收到被告的货物,故通过电子商务法庭申请立案,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卖家退还货款119元。

    开庭审理之前,法官已通过网上法庭完成文书送达。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类纠纷案情相对简单,案件标的额也相对较小,通过网上法庭很快就能解决。”法官周香琴说。

    近年来,随着网络消费的日益火爆,浙江全省法院涉电子商务的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明显增加。为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需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8月在国内率先主导建设电子商务法庭,杭州中院等4家法院被确定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批试点单位。遂昌作为农村电子商务“赶街模式”的诞生地、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第一网赶街网的注册地,遂昌法院被浙江高院确定为第二批审理网络交易纠纷的试点法院,向基层、向农村电商延伸审判触角。

    “相对交通发达的城市地区,农村出现网购纠纷更为麻烦。”遂昌法院院长陈有南说,“农民朋友们维权意识相对淡薄,网购纠纷不知如何处理。诉讼成本较高,来回奔波很不方便。赶街网和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无缝对接,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