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通报全省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06.09.2015  17:22

        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对全省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指出,去年以来,全省各地积极推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合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截止到2015年8月底,全省11个设区的市已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其中杭州、温州、湖州、嘉兴、舟山和丽水等6个市所属县(市、区)全部划转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目前,全省共有74个县(市、区)划转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市县两级共落实人员编制211名(市级层面平均增加编制3.2名,县级层面平均增加编制2.4名)。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汲取2014年昆山“8.2”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和2015年天津港“8.12”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结合全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尚未划转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16个县(市、区)要按照省领导指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反馈要求,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划转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依法落实监管职责。已划转职能的市、县(市、区)要加快人员到岗,加强机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