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透支取现每日上限调至1万元 透支利率可打折
今天,央行发布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开始实施。新规对信用卡透支利率、预借现金等业务做出调整,上调了信用卡ATM透支取现额度,取消滞纳金,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
以往,超过信用卡免息期透支的,银行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收取透支利息。新规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
记者从浙商银行了解到,该行已经按照新规执行,透支利率下限可打7折,也就是万分之三点五。
这对持卡人来说,无疑是件好事,可减少一笔不小的利息支出。举例来说,假如持卡人账单日为每月9日,1月3日刷卡消费2万元,在到期还款日1月27日只偿还最低还款额2000元,则2月9日账单上的透支利息就是:2万元×0.05%×23天(11月4日至11月26日)+1.8万元×0.05%×13天(11月27日至12月9日)=347元。在最低还款额不变的前提下,如果透支利率打7折,持卡人所需偿还的利息为242.9元,减少了104.1元。
对于透支取现额度,各家银行执行标准不同,一般为信用额度的30%-50%。从今天起,每人每卡每日在ATM透支取现上限提高到10000元,之前限额2000元。并且规定,可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
此次央行明确打通了第三方支付通道,当借记卡不够钱充值,可以用信用卡给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不过,到底允不允许转账,转账限额多少,还是由发卡行说了算。如浙商银行规定,允许客户用信用卡为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账户进行充值,限额为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
新规规定,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而此前央行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新规首次要求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
作者:记者 马杉 编辑:程慧雨